枣庄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8:55:00  

枣庄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国资委联系(电话:0632—8686208,电子邮箱:gzw063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4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结合国资国企监管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信息发布方面。本年度发布新闻动态信息107条,国资要闻113条,发布政策法规信息4条,区(市)国资动态27条是政策解读方面。2024年累计推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50余条。积极开展各项政策宣贯解读、政策评价,确保政策内容传递清晰、政策信号释放正确。三是回应关切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在线访谈2次,积极回应公众关注度高的国企改革等内容,让公众更加了解国资国企,更加关注国资国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与去年相比增加1件。其中,受理5件,按期办结5件,按时办结率100%。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遵循“登记、审核、办理、沟通、答复、归档”流程办理依申请公开。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诉求,对于无法提供的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准确把握政府信息适用范畴,严格控制答复时间,严格把关答复文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部门职责和承担任务,规范枣庄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审核流程、公开范围和保密要求,强化信息发布机制及审批机制,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政策实行信息服务拓展,采取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和推送,本年度新制发规范性文件0条,无宣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用好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策信息,通过在网站首页开设专栏或设置通知公告栏,提高政策知晓率,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质效。开展网站安全检测评估,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有效提升网站安全性,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安全保障。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格局。明确办公室为主管机构,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2024年召开政务公开信息培训1次。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进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政务公开的标准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与主动公开同步推进的意识不强。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市国企改革、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省市政务公开部署要求,政府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相应,多方位互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市国资委共承办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建议所提问题全部吸纳解决;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共12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1件,协办7件落实率100%。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建议已经采纳31件,落实率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在推动国资国企助力工业强市工作中不断落实公开要求、完善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能力。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以“数字转型国企先行”2024年“政府开放月”活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通过“民生热线”、12345市长热线、“枣解决枣满意”等形式回应社会关切,为企业、民众答疑解惑。搭建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主动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听取市民意见,增进彼此了解与互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国资国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