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枣庄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国资委联系(电话:0632—8686208,电子邮箱:sgzw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国资委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打造“阳光国资”品牌。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服务基层群众、推进中心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扎实推进国资国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逐步提升。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枣庄市国资委基本信息,包括职能架构、领导人员信息、公文法规及其他重点领域等内容事项,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15条;2023年,公开主任办公会议8次。二是重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国资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科技创新、管理提升等方面,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图文解读、部门解读、音频解读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多元化解读,三是举办“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系列主题等新闻发布会4次,同时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公开国资国企经济领域相关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完善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业务科室三级联审机制,打造依申请公开件闭环管理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线上申请3件、线下申请1件),已按要求及时答复,与上年度一致。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转下年度办理0件。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梳理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更新并落实《枣庄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逐一明确公开时限、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严格保密审核、准确性审核等环节,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准确可靠,持续提升政府信息服务效能。
三是对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定期审查,及时更新文件状态,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服务效能。
(四)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网站、微信及微博的管理和维护,对网站专题专栏进行优化调整,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容更新,做好枣庄市国资委的官网维护,及时更新新闻动态、国资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业务模块。综合运用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在完成全市627户市属、区(市)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 “应登尽登”基础上,“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在市国资委官方网站正式上线,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信息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公开矩阵建设,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优势,实现两个平台功能联动互补,全方位、多层次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枣庄国资等特色栏目,持续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民互动交流,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
(五)认真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一是枣庄市国资委领导定期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年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3次。二是 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分管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把责任细化到岗、到人。三是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的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相关会议讲座培训等,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类型内容不够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政策解读与政策原文内容重复,解读针对性不高等问题。
下步,对照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抓好改进提升:一是进一步推进公开质量再优化。聚焦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内容,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平台管理,巩固用好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确保公开渠道畅通,切实提升政民互动的便捷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加大上级和我委出台的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并及时发布相关解读信息,对政策制定背景、实施范围、重点内容、法律依据和制定过程等进行全方位解读,用“一图读懂”、动漫视频等方式提高解读精准度,助推人社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全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科室,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提案0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办理答复和公开,办复率、公开率、采纳率均为100%。同时按时将答复原文和佐证材料上传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信息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国资委围绕市国资国企中心工作,畅通线下依申请公开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作用,积极打造“阳光国资”。“绿色通道”是指市属企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服务和政务公开事项过程中,各职能科室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通道和服务形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