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枣庄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国资委联系(电话:0632—8686208,电子邮箱:sgzw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枣庄市国资委持续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力度,紧密遵循政务公开的总体工作布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视为优化国资监管效能、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聚焦国资国企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全方位强化政策解读的精准度与回应社会关切的及时性。凭借公开之力驱动国资管理理念的创新升级以及工作流程的优化重塑,稳步增进政务公开的品质与实际成效,使得政务公开工作在本年度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力推动国资国企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彰显更为突出的价值。
(一)主动公开情况。
始终秉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切实夯实工作基础,着重突出关键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积极踊跃地参加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并做好日常的操作使用,确保及时、准确地接收、发布以及更新公开信息。在本报告期内,枣庄市国资委借助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了政策文件、部门办公会议、专项规划、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同时,通过委网站发布了通知公告、新闻动态、国资要闻、区市国资动态、政策法规等动态及概况类信息达523条;此外,还精心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企业代表等30余人参与其中。在扎实做好常规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之上,枣庄市国资委进一步通过枣庄日报、枣庄电视台、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大国资国企信息的公开力度,从而为群众了解国资国企政策等信息提供了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
本报告期内,枣庄市国资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受理3件,按期办结3件。在信息公开办理答复过程中,得到了市政府办信息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与帮助,本着便民原则,函询了其他部门政府信息存在情况,同时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依法依规如期妥善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制定了枣庄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主体以及不予公开事项名称和依据。二是健全完善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三是持续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控涉密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 年期间,枣庄市国资委将市政府网站以及枣庄市国资委网站作为主要阵地,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积极地运用政府网站以及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对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展开广泛宣传。自本年度起始,充分发挥“枣庄市国资委”政府网站的作用,搭建起网络宣传平台,以此助力社会公众知晓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工作情况,营造出积极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枣庄市国资委办公室为责任科室,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流程完善等工作,配备专职人员一名,具体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二是制定了枣庄市国资委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明确全年开展两次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按季度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在时效性方面存在一定欠缺。就那些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而言,尽管大体上能够遵循既定的时间规范予以公开,然而在公开的及时性维度上,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尚未达到理想的快速、高效状态,导致信息发布与公众期望的及时获取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和价值发挥。
(二)改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着力强化网络管理团队的建设工作。遵循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纪律作风严明、工作态度端正的标准,全力塑造一支具备思想理论水平、综合素质优秀且拥有丰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践经验的干部队伍。与此同时,加大在网络安全方面的资源投入,切实保障组织架构完备、人员配备充足、责任分工明确以及制度体系健全,确保网络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高效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本报告期内,枣庄市国资委共承办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6件,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办复率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枣庄市国资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处理费。
(三)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依据《2023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精准确定工作任务以及相应的责任科室,并组织召开多次政务公开专题会议,通过有效的部署与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得以切实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达成既定成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高效完成各项既定任务指标,提升整体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秉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理念,持续加大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同时,严格按照《枣庄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严谨细致地开展保密审查工作,坚决杜绝涉密信息的公开,切实保障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的落实。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在节目中与广大听众进行现场答疑解惑以及互动交流,并且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详细介绍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实际状况,有效拓宽了群众了解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信息渠道,显著提升了该项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程度,赢得了群众的积极反馈和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国资国企监管工作营造了更为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了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与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