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
2025年度指导监督市县国资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属企业、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要求,着力加强对市县国资监管工作精准化、差别化指导监督,根据省国资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市县国资监管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强化落地见效,指导市县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一)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与国有企业各项科技创新改革工作形成合力,力争2025年底前促进一批科技成果取得重大研发突破,实现一批科技成果成功实施转化。(产权管理处负责)
(二)指导市县国资系统做好考核分配和三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国资国企考核分配素质提升活动。(考核分配处负责)
(三)指导市属国家“双百企业”“科改企业”和市属省“科改企业”,严格落实改革方案和工作台账,持续优化完善改革举措,用活用好支持政策,做好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企业改革处负责)
(四)指导各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稳妥推进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确保各级国有独资、全资及控股公司一律不再外派、内设监事会和监事。(企业改革处负责)
(五)指导各市国资委编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五五”规划。(规划发展处负责)
二、强化价值创造,指导市县实现国资国企内涵式发展
(六)指导各市国资委建立定期更新的土地资源台账和低效用地数据库。(产权管理处负责)
(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出台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相关规定,指导市县国资在督促指导所监管国有控股混改企业股权管理、公司治理、监督管控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负责)
(八)加强对市县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力度,结合市县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需求,协助市县国有企业到省属企业参观交流。鼓励市县国有企业与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接交流,开展深入合作,推动市县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工作提质增效。(科技创新处负责)
(九)适时举办4场左右“企地共建 走进地市”活动。组织央企、省属企业赴有关市开展企地合作,会同有关市政府联合举办专题招商活动,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外合作与综合协调处负责)
三、强化风险防控,指导市县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十)加强对国有产权管理政策制度等的宣贯培训,督促各市国资委加强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推动运用国有资产交易监测系统加强监测。(产权管理处负责)
(十一)做好市县国资监管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财务监管处负责)
(十二)开展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财务监管处负责)
(十三)指导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强化企业风险管理,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做好监督稽查工作。(监督与稽查工作处负责)
(十四)加强对投资管理制度的解读培训,指导各市国资委提升投资监管水平。(规划发展处负责)
(十五)指导各市国资委持续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金融工委联合印发《全面建设清廉国企2025工作要点》,着力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企风清朗的清廉国企。(党委组织与统战工作处负责)
四、强化协调联动,持续提升国资系统监管效能
(十六)健全完善全国国资系统产权信息库,指导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全面推送企业产权登记信息,不断提高产权登记数据质量。(产权管理处负责)
(十七)聚焦“走在前 挑大梁”,结合“高质量发展”等重要宣传主题,做好提前谋划,开展“大省挑大梁 国企走在前”主题宣传,与部分地市国资委共同发声、展示形象。围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省属国资国企融媒体中心作用,加大对地方国资委和国有企业改革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改革成效。(党委宣传与群团工作处负责)
(十八)开展地市国资高质量发展业务提升培训。根据各市国资委共性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市国资委进行培训。(对外合作与综合协调处负责)
(十九)选取部分地市开展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现场调研指导。(政策法规处负责)
(二十)指导市县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强化数据规范,梳理新增业务数据指标,完善国资监管数据采集指标库,进一步提高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为数据分析利用奠定基础。组织开展智能监管业务模型创新活动,遴选优秀模型,加强新技术应用。(科技创新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