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10 15:42:51  

枣国资发〔20203


枣庄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枣庄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各区(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精神,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的通知》(鲁国资企改〔20191)文件精神,为更好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增强市属企业活力,我委制定了《枣庄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开展授权放权

《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针对各市属企业进行了分类授权放权。市属企业要按照监管要求,厘清与权属企业的权责边界,依法依规对权属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各企业制定完善的授权放权清单报市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二、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

各市属企业要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并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岗位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厘清每一授权放权事项所对应的岗位,明晰岗位职责,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市国资委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采取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市国资委建立授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定期评估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市属企业要于每年年度终了15日内,对授权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综合评估,对于获得授权但未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市国资委将视情督促企业整改或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措施收回相应的授权权利。

请各市属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对所属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市国资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枣庄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枣庄市国资委

202023

附件

枣庄市国资委放权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授权放权对象

授权放权时间

依据文件

主办科室

1

市属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债券,由市管企业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为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放权

各市属企业

20202

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枣国资产权〔201833号)

改革发展与

产权管理科

2

市属企业审批集团内部的非上市公司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事项。

放权

各市属一级企业

20202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改革发展与

产权管理科

3

市属企业负责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市属企业经济行为需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项目的中介机构选聘。

放权

各市属一级企业

20202

关于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选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枣国资办字〔201924)

改革发展与

产权管理科

4

市属企业按规定程序决策各级子企业的担保事项。

放权

各市属一级企业

20202

《关于印发<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枣国资产权(2006)16号 )                                         《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枣国资发〔201419号)

改革发展与

产权管理科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授权放权对象

授权放权时间

依据文件

主办处室

5

市属企业对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的各类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

放权

各市属一级企业

20202

《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枣国资发〔201419号)

改革发展与

产权管理科

6

市属企业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的产权公开转让事项。

放权

各市属一级企业

20202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改革发展与

产权管理科

7

市属企业董事会审批集团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按规定向市国资委备案。

放权

各市属一级企业

20202

《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国资发改革〔201952号)

政策法规科

8

对商业一类和部分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市属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及清算备案制管理。

放权

各市属一级企业

20199

《枣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枣国资考评〔201912号)

统计评价与

考核分配科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枣庄市国资委办公室    2020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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