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7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第二巡察组此次巡察市国资委党委,既是对市国资委党委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对市国资系统存在问题的“深度会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23个问题,并提出9项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国资国企事业的重视和关心,对市国资委党委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市国资委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李峰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聚焦问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19年12月25日,召开由市国资委机关全体人员和委管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全面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重大意义,把整改成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全面检验,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格的纪律,不折不扣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市国资委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全力靠上抓好整改落实,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序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凝聚了整改工作强大合力。4月7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纪星模同志上任伊始就立即召开委党委会议,对全委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多次召开会议对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整改落实。
三是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目标导向,制定《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分解为3个方面问题、23项整改任务,细化为100条具体措施,逐一明确整改任务、目标、责任以及时限要求,建立了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自觉从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上细照深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承担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在市委巡察期间,对巡察组移交的3个方面9项23个问题,先后召开9次党委会和专题推进会,专门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往深处抓、往实里走。巡察整改期间,累计赴企业督导20余次,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调度,及时督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完善制度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从制度缺失、不完善上深入查找原因,着眼治根本、管长远,制定修订一批制度,增加制度供给,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整改成效。共制定修订34项制度。其中包括党建工作类15项、财务管理类10项、经营管理类6项、议事规则类1项及其他方面2项。
二、聚焦突出问题,集中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政治统领作用不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行动慢、效果差,学习不及时、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学习。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市国资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逐条梳理总结,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系统梳理,并纳入《2020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2020年市国资委党建工作要点》重要内容。梳理国企党建职责。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全面梳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制定《全市国企党建暨推进国企改革任务清单》向市属企业印发。二是规范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印发《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学习计划同步下发给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于4月下旬开始对市属企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集中调研,对各企业学习记录、学习台账和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企业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在系统内通报。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论述并汇编成册,下发各企业学习。同时将有关论述列入《2020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第一个学习专题,1至6月份,共组织集中学习8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三是完成企业主业确定工作。按照《关于公布市管国有企业主业确定的通知》,完成对9个市管企业27个主业确认工作,2019年11月完成国银集团4户非主业子(分)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资监管制度,于2019年11月11日印发《关于公布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对外投资导向管理,优化产业布局。四是加强企业风险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2020年度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明确降杠杆减负债目标并将其纳入年度预算;认真落实《枣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降杠杆减负债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各监管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情况的动态监测,将资产负债率高于预警线和管控线的企业列入重点管控企业名单,根据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分析情况,2020年4月向市属企业下发第一季度降杠杆督促整改函,督促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将“资产负债率”作为对标指标,将“降杠杆减负债工作情况”作为限制性指标、“净利润”作为基本指标均纳入新修订的《枣庄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明确监管企业申报净利润目标值时要实现逐年提高,对亏损企业限制最高加分比例;降杠杆和净利润考核结果与监管企业领导人薪酬挂钩,激励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降低资产负债率。五是加快推动国企十条落实落地。将《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列入《2020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第四期学习专题,印发给各市属企业党组织,落实学习任务。已通过市国资委网站、企业LED宣传屏、宣传展板等宣传媒介,对省十条进行宣传。于2020年1月22日组织召开全市国资系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总结会,并梳理形成《枣庄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国企十条”自查情况的汇报》,顺利完成省委“国企十条”第三方评估工作。六是积极指导17家市属企业移交划转。根据市政府公文处理单收办2019第158号,于2019年12月底将枣庄市房屋建设开发中心等6家企业移交划转市国资委。七是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20年3月制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台账,采取“一企一策”原则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枣庄泉兴港务有限公司、枣庄泉兴生物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枣庄泉兴翱翔旅游有限公司3户注销工作,其余8家处置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市委‘5951’总体工作思路有差距,推进企业混改工作缓慢,推进‘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从严从实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引导市属企业转型升级,指导市属企业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高效、高新特色产业项目落地,实现国有企业腾笼换鸟、产业升级。二是圆满完成双招双引工作。2019年以来,柔性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名,完成市外招商引资合作项目3个、技术改造项目2个,实际到位资金3.83亿元。三是充实完善考核指标。将“双招双引”“科技研发投入”等作为改革发展与党建考核指标纳入新修订的《枣庄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激励企业抓好转型升级。2020年,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双招双引”工作安排,将“双招双引”纳入全年工作任务,明确国资监管企业招引责任,明确招引指标,压实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双招双引”平台建设,集中市属国有企业各方面优势,形成网格化、全方位、多领域招引,不断提高招引质量。继续做好帮促企业“双招双引”,帮助企业引进管理、技术、研发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进一步缓解企业人才瓶颈问题,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四是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要求,于2020年3月成立市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步建立混改工作推进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调度重点混改项目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推进中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议定事项,同时强化混改项目推进各环节的衔接,保证混改取得成效。截至2020年6月底,市管6家产业集团累计在二级以下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19项,涉及注册资本金8.31亿元。五是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于2月28日印发《枣庄市国资委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定月度任务节点目标,推进市路达勘察、市工程师事务所、全市建工类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组建产业集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小弱散”,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将国企混改工作列入《市国资委2020年工作要点》第7条“加快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优化市管企业股权结构”。加快推进国检枣庄公司员工持股、国众齐锦混改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部分混改企业骨干员工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尝试混改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不谋求控股等股权模式。贯彻落实《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2020年1月17日将盛隆化工混改特色亮点工作梳理总结,形成《关于印发学习盛隆化工混改模式的通知》,印发各市属企业,组织推广学习。六是全面梳理“三供一业”移交划转工作。对全市“三供一业”验收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问题形成的起因、经过及现状形成了《三供一业专题报告说明》。于2019年8月12日组织召开全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调度会,就有关问题整改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部署。
3.关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政企分开不彻底,权责厘清不到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科学管理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召开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建设的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编制印发《枣庄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明晰监管权责边界,严格执行《枣庄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企业财务风险防控、内审监督”等作为改革发展与党建考核指标纳入《枣庄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将以上考核内容纳入《2019年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引导督促监管企业,不断规范内控管理。印发《枣庄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各监管企业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管企业提高预算质量,引导企业进一步发挥预算的引导控制作用。二是妥善处置嘉汇大厦办公场所问题。组织召开嘉汇办公场所处置专题会议2次,与企业共同研究场地处置方案,待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对嘉汇大厦办公场所购置的办公用品进行回收处置,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三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调研,形成《国有企业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摸排,进一步梳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建立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于2019年9月印发《枣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对监管企业2019年度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审核,并根据功能分类,分别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进行备案、核准管理,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积极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稳妥推行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四是加大青年干部选拔力度。配合市委组织部持续推动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国企领导干部队伍年龄结构。
(二)“思想和组织建设基础薄弱”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紧不实,认识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实,阵地管控不力”的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强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工作重点,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市国资委党委2020年党建工作“五纳入三报告”重要事项并严格执行。按照《2020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要求,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讨,每半年结合工作实际至少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1-2篇。将2020年第1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定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已于2020年1月9日召开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研讨。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制度。目前已完成2020年度上半年学习计划,组织8次学习专题。对市属企业党组织开展抽查巡听,6月24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对泉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进行了巡听督导,计划下半年每个月对委党委下属党组织进行巡听一次,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二是完善意识形态组织机构。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制定出台《2020年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待报市委宣传部审核后,下发给各市属企业。2020年拟专题研究部署国资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定期对监管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压力传导。组织市属企业开展自查,3月18日下发考核通知,已于4月底开始对市属企业党组织建设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党员发展、党内统计、党费收缴情况,并依照党组织名册随机抽取两个企业党委(总支)和三个党支部进行检查(即:1+2+3模式)。三是进一步加强委门户网站建设。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同时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工作,更新信息17篇。四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每季度向市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与全市新闻媒体联系,展现国资国企正能量,2020年1月14日枣庄日报整版刊发市属国企抗击疫情报道;2月21日、22日枣庄日报、枣庄快报分别对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报道;3月5日《山东国资》对枣庄市国资委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报道;2020年累计在《党报头条》《山东国资》《枣庄日报》《枣庄组工》等新闻媒体平台发表正面宣传20余篇。
2.关于“组织建设有短板,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明确1名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分管国企党建工作,1名同志任市国资委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成立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强化对市国资系统2.7万名党员的管理。二是完成国资地质公司党支部组建。已责成市国资公司党总支协助国资地质公司成立党支部,国资地质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成立党支部。责成国银集团党委对4个党支部进行改选,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已对所属党支部整合调整到位。三是持续做好主题教育自查整改。印发《市国资委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下发通知对国资系统“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进行自查整改,目前各党支部自查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制定《枣庄市国资系统企业党支部规范化考核细则(试行)》,组织各市属企业开展党建自查评估,根据自查情况开展整改落实。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3月18日下发考核通知,从4月底开始对市属企业党组织建设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开展企业党组织换届排查。对国众集团党委换届选举问题进行落实,经查国众集团召开党委成立大会时,参会人数达到了五分之四以上,且会前已通过各党支部电话征求未参会党员意见,未参会党员对党委成立大会的会议议程和相关内容一致表示赞同。对国银安防集团所属党支部换届问题进行落实,市国资委于2019年12月责令国银集团根据重组计划重新成立党支部。根据移交划转协议国众集团滕州中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9月17日划转到山东国银安防集团,中和医药党支部已同步划转国银集团党委,目前正筹备重新换届选举工作,力争2020年7月下旬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五是做好基层党务工作。已制定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换届工作流程图》等基础党务资料纳入学习内容,6月16日至19日,枣庄市国资系统党务工作者能力提升第一期培训班顺利举办,63名学员参加培训,通过理论讲授、业务辅导和知识测试等方式,帮助参培党务工作者丰富政治经济理论知识,加强党性锻炼,开阔工作视野,从熟悉党务知识到掌握党务工作技巧、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的实践能力,确保今后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六是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印发《枣庄市国资系统企业党支部规范化考核细则(试行)》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对市属企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全面排查,6月底完成了对9个委管集团党委以及2个二级党委和25个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正按计划对党委下属驻枣央企、省企及其他市属国企党组织进行督导检查。七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按照《市国资委党委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于2019年12月26日组织委党委班子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印发《枣庄市国资委工作规则》,其中涵盖《国资委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国资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规范委党委会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问题。2019年12月26日组织委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最后由党委书记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国资委各项议事规则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费收缴不规范,执行标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于2019年12月2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关于新形势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关人员已在市国资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别对各自党课讲稿和民主生活会整改内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认领,做出深刻检讨,并对相关工作人员批评教育,防止类似问题出现。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市国资委党委调研学习计划》,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56学时。重新修订《市国资委党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已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调研计划,1至6月份,共组织集中学习8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二是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工作。已责成国银集团党委加大对国银集团恒通机动车检验党支部的督导检查。每月定期发布各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学习强国”参与度排名,于3月底发布了市属企业第一季度“学习强国”参与度排名,自2020年5月开始每月对党委下属党组织“学习强国”参与度、灯塔党建e支部完成情况及党建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排名通报。三是做好基层党组织的督导考核工作。已出台《市国资系统企业党支部规范化考核细则(试行)》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指导基层党组织制定2020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市国资委党委采取“深、严、实、细”工作法,以“1+2+3”的模式,通过逐级考核、层层深入、现场打分、现场反馈、现场培训等方式,6月底完成了对9个委管集团党委以及2个二级党委和25个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四是对党费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对国众集团中和医药党支部、联运公司党支部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国众集团党委、国银集团党委认真梳理党费收缴存在的问题,对应交未交的党费严格予以收缴,限期整改。目前中和医药党支部、联运公司党支部已完成党费补缴工作。五是提升党务人员整体水平。修订完善《枣庄市国资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草拟《2020年专职党务工作者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培训班计划》准备近期印发。拟于7月中旬举办2020年专职党务工作者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人员水平。六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检查力度。印发《枣庄市国资系统企业党支部规范化考核细则(试行)》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加强对市属企业党组织督导考核。已于3月18日下发通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与党员个别交流等方式,对市属企业党组织和央企、省企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已于6月底完成9个委管集团党委以及2个二级党委和25个党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正按计划对党委下属驻枣央企、省企及其他市属国企党组织进行督导检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作风和纪律建设松弛”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艰巨、形势严峻,‘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警示教育不深入,以案促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学习。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2020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个学习专题重点篇目,并于2019年12月26日组织委党委班子深入学习。二是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2020年4月16日,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纪录片,努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做好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涉及国资系统各类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处工作,2019年以来市国资委党委配合市纪委、监委处理违法违纪案件8件,涉及8人,其中提供材料7次。已将市委“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列为市国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开展以案教学警示教育。印发《关于企业人员违纪案件的通报》,对6起涉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有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案情通报,充分发挥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印发《枣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常见问题清单》,与各监管企业签订《枣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压实企业党组织“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拟定于2020年下半年组织企业党员赴“七五煤矿”或枣庄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学。五是逐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印发《关于企业人员违纪案件的通报》,对6起涉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有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案情通报,充分发挥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已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枣庄市国资系统企业党支部规范化考核细则(试行)》第6项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第7项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取得实效。
2.关于“工作作风集中整治不力,搞形式主义,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机关作风庸懒散漫,监督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多措并举及时处置闲置资产。对市国资公司在阳光花园租赁的双招双引办公室进行退租;将北京办事处租赁房屋作为市国资系统“双招双引”工作前沿阵地,制定了《驻北京联络处‘双招双引’工作方案》。二是加强企业投资事项审核。制定《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切实加强对企业投资的指导和监管。三是不断深化委机关作风建设。成立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细化整改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重新制定《市国资委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对委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公文办理和文件档案管理提出明确制度要求,明确1名专人具体负责办公室收发文件工作,确保收发文件管理规范有序。四是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审计各项工作。明确一名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审计工作,确保抓好抓实市国资委审计工作。五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关于印发枣庄市国资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暨经费支出管理细则等制度的通知》,其中包含:《枣庄市国资委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暨经费支出管理细则》《枣庄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的有关通知》《枣庄市国资委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枣庄市国资委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等4项财务制度。
3.关于“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监管流于形式,资金管理失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善,资产盘活率低”的问题。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违规报销费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及时组织开展清退工作,并就有关情况向巡察组作了报告,所有违规发放费用已全部清退,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披露《2018年度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考核信息披露表》。同时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选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选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现正按照通知要求申请政府采购对2019年审计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选聘,把好中介机构选聘关。三是从严从实做好审计工作。制定《2019年专项审计工作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将采用共同集中会审、抽查等形式对年报审计和专项审计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把关审计质量。四是督促泉兴集团对超发年薪问题进行整改。针对泉兴集团薪酬超发问题,在2016年度泉兴集团经营业绩考核中进行了扣分,督促泉兴集团认真整改。五是督促市属企业规范财务管理。指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财务漏洞,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市属企业财务人员加强培训,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完善财务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和签字手续。六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通知》,各监管企业按通知要求开展了“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报送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签订《关于“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承诺书》。七是全面开展国资系统闲置资产梳理工作。已形成闲置资产台账,经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新粮油集团、市国资公司存在部分闲置资产,其中:国新粮油集团已对资产进行租赁,市国资公司已将位于振兴南路三层门市楼通过平台推介签订租赁合同。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仍然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对国企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有力,从根本上破解问题的办法还不够精准有效;有的企业整改工作力度还需加强,整改效果还不够理想等问题。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李峰书记讲话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好整改质量。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突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巡察反馈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担当意识,加强正面宣传,进一步发挥好制度建设的基础作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制度建设落细落实落地。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为制度规范,注重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国资国企工作责任制体系建设,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继续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制度,以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动形成巡察整改的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指示要求,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锻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市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是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大力压缩、精减各类会议、文件和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深化委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系统梳理企业经营管理中容易出现廉洁风险的领域和环节,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从具体人、具体事查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巩固国资系统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是抓好成果运用,全力提升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创新力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国资系统工作作风转变,切实增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教育引领与日常实践相结合,创新工作开展模式,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稳步向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32-8686208;邮政信箱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421号(市体育局大楼6楼682房间),邮编277000;电子邮箱:gzw0632@163.com。
枣庄市国资委党委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