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滕港港业有限公司环保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4-09 09:56:10  

 

枣庄市滕港港业有限公司

环保整改方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贵厅下达给我公司《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责令停业整治决定书》鲁环责停字<2019>1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鲁环责停字<2019>2-1号均已收悉,我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就整顿决定书提出的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一、滕港港业企业概况

滕港港业是经省水利厅、省交通厅1997年批复建设的港口,并申请了省环保局、市安监局的环保、安全检查批复及市环保局的环评验收,是一家合法合规、有效存续的国有控股企业。现处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枣庄市“一区一港规划”港口整合阶段,正在合并划转至滕州新奥能源物流港有限公司。在多年的运营中,港口在加快企业发展的同时,切实履行国有控股企业的社会责任,按照各级环保管理要求,认真落实了各种环保工作措施。在贵厅来我公司检查期间,正是我公司与滕州新奥能源物流港港口合并、人员划转的过渡期,按照协议滕港港业将于125日停止进货,期间,由于职工队伍人心浮动,出现了管理松懈,未严格遵规生产等现象的发生。在贵厅来我公司检查后,已经立即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后续工作。目前港口所积存货物,为业主暂未售出存货。

二、整改范围

针对货场内扬尘污染问题进行停业治理,对货场内存货进行清理。

三、整改内容及标准

    1.确保港口停止进货;通知货主在5月底将现有存货清理;对于不能及时清理的多年存货,将由我公司代为清理,确保6月底前清理完毕。

2.每天对货场存货进行查补,对于有未覆盖全面的料堆进行查补覆盖,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做好货场的围挡、洒水、喷淋工作,杜绝货场再次发生扬尘污染现象。

3.做好货物清运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存货清理时严格遵守环保要求,避免发生泄露造成扬尘污染现象。

4.因与滕州新奥能源物流港港口合并,港口需进一步升级改造,新环评获得审批前暂时不再新建密闭等防扬尘措施;新环评获得审批后,根据新办理环评内容加强港口建设,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符合标准后再启动港口。

枣庄市滕港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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