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公安局联合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 2000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警务辅助人员B职位身高不限,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0年3月期间出生);
4、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2018年3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毕业生和警务辅助人员B职位不受户籍地限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在读学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⑤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⑥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⑦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⑧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⑨正在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的;⑩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和计划
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具体职位及计划如下: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日17:00止。报名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枣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枣庄市公安局网站(www.zz110.gov.cn)、枣庄市人社局网站(www.zzhrss.gov.cn)、枣庄市国资委网站(www.zzgzw.gov.cn)、枣庄就业网(www.sdzz.lm.gov.cn)、枣庄人才热线()、微信公众号“枣庄就业”、“枣庄人力资源”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aozhuangzhaopin@126.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现场确认为准。
《报名登记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并在表格中正确位置及邮件附件中分别上传照片。《报名登记表》文件名需保存为“职位A/B/C/D+姓名+身份证号”。不上传照片或不按规定命名文件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将根据上述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查、目测及身高、视力检查。
1、时间:2018年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具体请以电子邮箱报名时的邮件回复为准)。
2、地点:枣庄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留存原件一份;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指印,留存原件一份;
(3)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留存原件一份;
(6)退役证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应聘警务辅助人员B职位的,需要提供相关技能的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7)毕业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高中学历不需要出具)。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4、现场交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交费成功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比例少于聘用计划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拟定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体能测评
依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用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弃权。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达标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政审范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体能测评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1000米或800米跑完成时间并列的,按10米×4往返跑完成时间由短到长确定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选将在枣庄人才热线、“枣庄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政治考核和体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的人员范围为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系列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招聘范围和所列条件。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放弃政治考核、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从应聘本职位体能测评达标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为政治考核、体检对象。
五、公示聘用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枣庄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与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新招聘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集中住宿,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枣庄市公安局:0632-3656260、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632-8889114。
附件: (也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1、枣庄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