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启动区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 2020-10-22 08:42:00  

山亭区启动区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山亭区为全面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构建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驱动机制,近日该区启动区属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底,区属企业全面建立“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工作机制。

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现员工能进能出。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优化用工结构,畅通进出渠道,形成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督促区属企业结合生产运营实际,在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企业劳动生产率水平的基础上,做好定岗定编工作,优化劳动组织,调整用工结构,把好员工入口关,依法规范用工劳动关系,形成方式多元、机动灵活的用人模式,合理控制用工总量。同时,盘活人力资源存量,鼓励通过内部挖潜和调剂方式,解决新建或扩建项目用人问题,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加强对在岗员工的动态考核,规范日常绩效考核和聘期内业绩考核,对经考核确无法胜任工作的,进行转岗或培训;对违法违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执行淘汰机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打破企业员工原有身份界限,全面实施岗位管理,把按级别设计的职务序列变为按职能设置的岗位序列。把人岗相适作为企业管理人员任职的重要依据,严格设置岗位数量,全面建立管理、技术、技能等多个序列并行的人才晋升通道。把市场前沿、生产经营一线作为培养锻炼、选拔任用管理人员的主阵地。在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各级权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坚持以业绩、能力和贡献为导向,实行领导干部考核常态化、后备干部考核动态化,健全完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评价结果排名末位或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经分析研判确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予以组织调整。

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坚持将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及增减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联系,完善个人收入分配结构,合理设定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比例,形成灵活有效的收入调节机制。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工资水平市场对标机制,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注重优化内部分配结构,向专业技能人才、骨干管理人才、一线重要岗位适当倾斜,探索试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特殊津贴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对有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项目成果奖励,支持企业加大对核心高端人才在股权激励、薪酬待遇、成果转让等方面的激励力度,不断激发区属企业科技创新和全员活力。(韩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