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财政局出台意见加强区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1-31 15:31:45  

为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好区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日前,山亭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好区级机构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有关单位按照保障履职、分类实施、防止损毁流失的原则,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履行职能资产经费保障、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划转接收等工作,确保履职资产、经费随改革进度及时有序调整到位。

一是,根据山亭区正式出台的机构改革方案,区分新组建及调整整合等不同情况,分类明确部门经费预算、资产划转移交管理有关工作程序;

二是,规定各改革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经费、资产划转相关手续,不得借改革之机隐瞒、侵占、挪用、转移资产,不得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不得人为毁坏、破坏资产、设施,不得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购置(更新)资产,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资金、资产安全完整;特别是对机构改革涉及的办公用房、土地和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程序,加强管理。